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报》

法学专业内涵建设的探索与实践

时间:          作者:法学院韩冰    查看:38   

  专业内涵建设内容丰富,涵盖了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,就法学专业而言,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应对课程体系、专业教师队伍和质量评价体系三个方面予以更多关注。
  第一,课程体系是专业内涵建设的根本。课程体系包括课程观、课程目标、课程内容、课程结构和活动方式等。但长久以来,教师更重视教学内容,对其它方面有所忽略。所以,首先要转变对课程的认识,课程是体系化的建构,课程以何种方式呈现出来,课程服务于何种教学目标,都会对教学效果产生影响。教师应当形成科学的课程观,树立教学活动整体观。其次是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的转变问题,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,但这个转变怎么强调都不为过。教师仍然需要不断强化这个观念,以培养知识人为基础,引导其成为智慧人,使其拥有应用知识的能力,写作、沟通、谈判的能力,语言表达、论证和文字驾驭能力等。
  第二,专业教师队伍是专业内涵建设的关键。无论是日常教学活动,还是各项教学改革,包括正在进行的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大讨论,以及即将进行的审核评估,如果没有专业教师力量的推动,都很难取得进展,应当真正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巨大作用。具体而言,一方面,应当树立实务反哺教学的观念,学院绝大部分教师为双师型教师,拥有律师职业资格、法律顾问资格和专业代理人资格,实践经验丰富。应当利用好这些资源,用教师的实务经验带动教学效果的提升。另一方面,是逐步树立科研联系教学的观点,如何让教师真正感受到教学与科研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,需要更多探索。学院探索了在毕业论文环节建立教学科研的联系机制,学生可以选择教师科研项目的一部分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内容,当然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。
  无论是实务反哺教学,还是科研支撑教学,都需要一定的激励督促机制。
  第三,质量评价体系是专业内涵建设的保证。专业建设情况怎样,教学质量如何,究竟应该用什么标准衡量,怎样去衡量,确实需要深入探讨。应当探索一套科学可行的评价体系,用以衡量每门课程以及整个教学过程的教学效果。现在我们可以通过教学质量中期检查、期末试卷分析进行总结评价与反思,学院也初步制定了课程质量评价标准,但现有的做法显然不够充分,需要向其它兄弟院系多多学习。无论如何,全体教师应当尽快端正对质量评价体系的认识,树立起责任意识,质量评价体系的制定与执行,不仅是对学生负责,也是对课程负责,对教师本人负责。
  希望通过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大讨论,为教学工作中的不合时宜之处找到正确的转变方向,之后就是制定规范、严格执行,巩固大讨论的成果,为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增速。

哈尔滨理工大学 版权所有 

北京华文科教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支持,图文与本公司无关

京ICP备12019430号-7

本期已有6935次访问,全刊已有6619275次访问